各单位:
根据《南京市关于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的实施办法(修订)》(宁委办发〔2020〕1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要求,现就教育系统中青年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年龄在45周岁以下,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,在同等条件下35周岁以下优先考虑。
2.已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,如省“333工程”培养对象、“万人计划”教学名师,不再参加中青年拔尖人才申报。
3.请符合条件的市学科带头人、省特级教师、正高级教师对照条件自主申报。
4. 申报人于4月28日(周二)前将推荐人选汇总表(电子版)以及推荐人选申报书、附件(纸质盖章件和电子版)等有关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党群科(717室)。注意推荐人选申报书、附件等相关材料的纸质版需一式两份(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,与申报书分开装订成册)。
联系人:余丹 联系电话:83230052
电子邮箱:gljygw@163.com
附件:
1.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
2.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
3.《南京市关于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的实施办
法(修订)》
鼓楼区委教育工委
2020年4月21日